婚姻法律程序与财产条例(婚姻法律程序与财产条例的区别)

婚姻法律程序与财产条例(婚姻法律程序与财产条例的区别)

1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3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一个是包含了关于婚姻的各种情况的处理办法,比如离婚,婚前财产公证,婚后财产持有,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和财产切割一个是登记结婚的条件和办法。

第一条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二条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若后来男女双方取得有效婚姻关系,即确立为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可根据父母与子女条例向该子女双亲的另一方要求给予非婚生子女的赡养费,但必须证明对方是非婚生子女的亲生父亲或母亲另外,如非婚生子女被视为一个家庭的子女,可依上述婚姻法律程序与财产条例向生父或生母要求。

56 0 2024-11-22 新闻